主持中心全面工作。
分管人事科、机关党委、机关纪委、机关工委。
分管房产和基建科、车辆管理科、膳食管理科、市直机关服务后勤保障中心。
分管办公室、财务科、节能监督管理科、安全保卫科、文印中心、综合服务组。